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Two subjects


the reason why insurance maybe work in the "try to lose" League

幾天以前有人說我的保險金理論很可笑.他舉出陳健偉當例子.要我不要對彭政閔有過多的期待.這個聯盟很該死.他剝削球員,裝死欺騙政府.拿著租稅優勢要體委會出人出錢.他放水是事實.他無賴是事實.以下我要說的是為什麼我認為保險這個東西可以幫助這個try to lose League

事實上,當他使用年紀還有可笑字眼攻擊我的時候我一度以為我的理論不夠恰當或是實際.

我們先figure out保險基本原則

由要保人對保險人提出保險要求
被保人對於要保人有保險利益
要保人或是被保人指定受益人(保險法的定義有問題)
明確的承保範圍

你說的黑道傷人連命都會沒有.那是不是台灣人活該死在黑道鎗下?如果球員有一份死亡保險就算是死亡(好,台灣球員還沒有因為黑道脅迫打假球而死亡的)保險公司是給你當初你購買的保險金當做取得保險代位求償權.向該自然人提出告訴與理賠

黑道搞這個就是要賺錢,如果他搞別人一下自己反而要付多到爆的理賠金,有誰會去做這門生意?法院一旦判決說該黑道有傷害意圖.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求償權不就可以用法人的力量去迫使該自然人賠償了嗎?

傷害好了,我們聽過最多的就是傷害.你有沒有看過金手指,黃金眼案例的,這些投保大筆金額故意在身上開一個洞拿到大量賠償金的案例,商人可以做,為什麼球員不能做?我們不要說詐領保險金.就正常方面來跟保險公司交易好了.買傷害險不就可以減少因為黑道傷害你的身體而無法上場了嗎?

球隊如果害怕球員打假球.是不是可以買員工誠信保險(雖然我不認為有公司會承保).只要按比例,同意承保,加費承保,除外事項,或是拒保來給與球隊不同的保險費率.

你是不知道保險的意義還有辦法,我放大中文給你看.保險可以給球員至少有不受到脅迫的保障不用擔心被傷害或是死亡的保障

對此我不知道你拿民代或是誰誰誰也在玩這有多黑來壓我是什麼意思.我只知道傷害保險或是死亡保險可以幫助球員至少在他受傷的時候他還可以拿到他應該拿到的薪水還有補助不致於斷炊.

你阿媽的要我放大中文給你看,一旦保單生效.可以給整個聯盟的保障不計其數是不是

我們也不要用什麼很艱難的想法去想.只要知道假設有放水的事情發生,只要球員身體有受到傷害或是失去工作權他就能獲得保險給付就可以了

拿陳健偉就很可笑了,不要說假球,美國職棒MLB裡面,1999年Helling被狂打41發全壘打,他砲轟MLB要管制禁藥,可是有誰理會他?人們只會認為這個小咖只是被全壘打太多了再說瘋話

人們只會認為這個小咖只是被全壘打太多了再說瘋話

你要反駁我,就拿保險理論反駁我,寫MLB或是MLB商業你比我在行,但是說到球員保險呢?O's的 Albert Belle的保險就在1998年.在今年WBC上日本球員受傷保險公司也給付了兩億日圓(當時匯率換算大約2.02M).你沒有用保險理論說明為什麼在外國可行放到台灣的職棒聯盟卻不可行

保險這東西是你放放嘴砲就不會存在的嗎?保險這東西是你砲我就不會在台灣這塊土地有用的嗎?

如果你是商學院學生,我會虧你的學生生涯都白過了.如果我是你保險學教授(當然,我沒這麼厲害)我會把你當掉.無法用你所學貢獻給這個社會.你念的商學院是白念了

保險對於台灣職棒只有理論上可行,如果是球員自己出去買保單力量會小一點.如果是球團去替底下球員買傷害保險或是生死合險.這是可行的.不過對照CPBL這種三流公司,他們的三流總裁洪瑞河大概會是各大保險公司的拒保體

對於CPBL我們也不要扯什麼經濟規模.直接用大學一年級教的供需理論就可以了.這些球團不願意投入資本就不要要求可以拿到多好的球員.資本包括設備,包括保險與薪水,基本福利.二軍可以喊個十年才生出來.

CPBL作不到職業球團應該要做的就倒店,就是這麼簡單.要解散就解散,沒有人會同情你們.說自己一年開多少錢燒職棒.幹,人壽保險業光開店就要有20億新台幣資本.外資保險公司要五千萬以上的新台幣

我操你媽的拿著租稅補助.又喊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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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subjects

這篇也跟我所學有關

http://www.plurk.com/p/3borqz

顯然他不知道這些有錢人是怎麼給自己節稅.拿遺產稅來說好了.這些有錢人的遺產稅不管調整幾次稅率,他們可以購買躉繳(一次繳清)的死亡稅.這有兩個特點.第一,他可以拿來規避自己的所得稅.你把你的錢都拿去買保險了,你有投資,而且你身上也沒錢了.但是收稅的人忽略了保單借款這東西.這些有錢人假設有能力用1億新台幣買10億新台幣的死亡保險.先不說這一億就無法納稅了.再來他還有約4億的保單借款空間.就算你還不出錢給保險公司.這些也只會在你死以後,保險給付比較少而已

上述的一億,假設是你要從國外會回台灣的錢,就可以這麼做.如果你在台灣工作,例如說x台x.這種有錢人.他會怎麼做?他會用成立基金會的方式給自己避稅.法律有規定作慈善只要有收據就可以免稅

他只要成立醫療基金會.把他的錢(只留27萬)全部投入到基金會中,由基金會名義買屋.他在向基金會租這棟房屋.他不用交地價稅.他不用交所得稅.只要有收據.他就可以免稅過日子.只要不要被抓到就好.難怪他會在電視上大剌剌說自己不繳這個稅.

很不公平嗎?當然不公平.這世界幾時公平了?想要公平,請去毛澤東統治的新中國共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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